关于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6浏览次数:7813

 

院内各单位:
根据鄂教思政办函〔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项目来源还可以是已经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或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学科范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应准确填写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6.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课题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hbsz.e21.cn/ktsb/。系统开放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2014年7月15日。
2.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及时联系教务部胡老师,以便分配登录帐号,保质保量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联系电话:81973877。
五、其他要求
1.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7月15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鄂教思政办函〔2014〕10号文件及课题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可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浏览下载。
2.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27-87122121(转8119)。
   
 
教务部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