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已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属国家级竞赛,是目前全国本科院校参与人数最多、范围最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财税专业领域赛事之一。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法宣传教育,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推动税法知识进校园,促进产教融合,以赛促训、以训促学,持续提升经管专业领域教学改革与实践水平,激发大学生学习税法和财税知识的兴趣,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组织“2024 年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应对基于大数据、互联网+所构建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所带来的理念与实践变化,加强大学间及与实务界的交流,产教融合,促进税收风险管理研究的进展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立足纳税人涉税风险分析和问题防范,通过模拟真实场景,将知识学习、能力提升与团队协作融为一体,促进财政、税务、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法学等专业教学环境与学生培养的“零距离”对接,搭建行业与高校的协同创新平台。
二、大赛组织
大赛名称:2024年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主办单位: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组委会
指导单位: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赛事支持:税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三、参赛学生选拔办法
(一)选拔对象
会计专业、财务管理、审计专业、税收专业本科、专升本等本科在校学生。校内初赛后,选定18名学生代表我校参加分区赛。
(二)报名时间
2024 年6 月 20 日-9 月 20 日
(三)报名方式
进入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网站报名,地址是
http://ssfkds.moocollege.com。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报名入口。大赛报名费150 元/每支队伍。
(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在校生(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五)组队方式
1.校内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选出代表学校参与分区赛的队伍;
2.分区赛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报名参赛队伍数不限;
总决赛参赛队由分区赛产生,每校晋级总决赛参赛队伍数不限;
3.参赛院校以二级教学单位名义组织报名。每支参赛队伍由 3 名选手组成,可配1-3 名专业指导老师,并确定一名指导老师兼任领队;不考虑排名顺序,一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出现在 5 支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名单中。
4.对分区赛晋级总决赛的队伍,组委会不再接受对于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的调整。
四、竞赛内容
1.案例分析编写要求
案例设计要求:每支参赛队提交一个原创案例。参赛队应通过调研、参与具体项目等方式收集第一手案例资料,进行案例撰写和分析,根据相关财税理论与政策,结合案例背景,提出风险防控方案,以及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实务操作建议。
2. 案例提交
案例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24:00,提交入口见大赛
官网。
五、竞赛形式
1. 大赛分为校内赛、分区赛和总决赛三个层级。
2. 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2024年6月20日-9月20日。有报名意向的同学请扫码加入QQ群:976462406。
2.初赛选拔:对于校内报名的同学可自行组队(3人为一队)或个人参赛通过选拔后由老师负责组队,想要参加比赛的同学进校内群后,可参考群内文件,于2024年7月25日前提交税收案例大赛项目书,一周后公布结果,不收取任何费用。
3.校内决赛:通过初赛选拔的18名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后,10月代表我校参加分区赛。
4.分区赛:根据22 个省,5 个自治区和 4 个直辖市的行政规划,设立 31 个分赛区。
5.总决赛:通过评分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名额设定为160 支。
六、竞赛奖励
(一)分区赛奖项
分区赛以实际参赛队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下同),二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 20%,三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 30%。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队伍的指导教师为分区赛优秀指导教师。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均颁发相应获奖荣誉证书。
(二)总决赛奖项设置
1. 总决赛奖项
总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与三等奖。决赛分8 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参赛队伍的15%获得一等奖,30%获二等奖,其余队伍原则上获三等奖。
2.其他奖励
(1)所有总决赛参赛队伍(指导老师及学生)均可获得“全国本科院校税
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荣誉成员”纪念章和证书。
(2)总决赛成绩优秀的,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相关税务师事务
所发放《免试入职通知书》,具体规则及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另行公布。
(3)所有总决赛参赛队员可获得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及税收风险管控
案例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就业推荐信。
(4)所有总决赛参赛队员可优先进入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单位事务
所实习;
(5)指导教师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队伍的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励证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计系教研室刘老师,联系方式:13476859139
会计系教研室李老师,联系方式:13016452928
金融系教研室王老师,联系方式:1510275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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