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法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3963

各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已开始下达,请各系(部)按计划要求,在安排任课老师的同时,组织课程所在教研室认真选用教材。为及时征订教材规范教材使用,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工作: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应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 “十一五”、 “十二五”、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省部委推荐的优秀教材。
2、选用的教材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教材的难度应考虑到法商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应为近三年(2013年后)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3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应使用各自的教材。本专科教材必须分开指定。
4、要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价格要尽量合理,单价不超过50元。如确要征订单价超过50元的教材,须系主任签字同意报教务部审核。
5、与教材相配套必须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应为公开出版物,并与选用教材内容想一致。一般不征订参考书籍、辅导教材、习题集。若要征订与教材相配套的辅助教材,必须由各教研室主任及我院聘任的系主任审核签字。不允许任课教师在教材发放工作完毕以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购买辅助教材。
6、认真填报首选教材、备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教师用书量等数据信息。为避免教材征订有误,请务必填写书号(ISBN)
7、实验资料、材料以及学生必用教学用品应一并申报(例如:实验课所用的上机实验报告等),以便于集中采购发放。
 二、教材征订范围
   凡教学执行计划中开设的必修含专业选修课课程均按班级集中征订。
三、教材征订程序与时间
1、按征订单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
2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要改的,由开课院(系、部)填写报教材变更申请,经系主任审核签字,报法商学院教务部审核,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此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及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情况。
3、教材征订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需于12月20日前交法商学院教务部。
4、在法商学院任课教师的教师用书直接到法商学院教务部领取。
5、联系人:汪芳    
   联系电话:027-81973877
   邮箱:285843532@qq.com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