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已下发至各系,为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教学任务安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法商学院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周数16周(第2-17周);
2、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聘用校外教师担任教学任务;
3、各系部应尽量少聘或不聘校外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确有原因的,应择优选聘有高校教师资格且有教学经验的校外在职教师,原则上不聘用在读研究生承担教学任务;
4、各系部聘用校外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应仔细甄别拟聘用人的教学资格和教学能力,并组织专门面试、试讲,填写《外聘教师试讲考核表》,确认拟聘用人能胜任教学任务后,由拟聘用人填写《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教师登记表》,连同《外聘教师试讲考核表》及拟聘用人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交至法商学院教务部审核;
5、非同年级、同层次班级不允许合班,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原则上合班数不超过两个。
6、关于课内实践教学任务相关要求详见《关于申报15162课内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教务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