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模式创新,促进课程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类型及数量
1.课程类型。申报的课程类型有五类,即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1)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学校慕课品牌。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院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2.立项数量。认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不超过8门、遴选10门培育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鼓励各系(部)积极建设并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须为学院在职在编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每人牵头课程限报1门。
2.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3.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院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4.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评审
(1)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准备申报材料,经各系(部)推荐至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认定。
2.结项认定
校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课程建设完成并经学院组织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只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才能被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汇总表。《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以“系(部)+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命名。
2.课程团队据实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以“系(部)+课程名+申报书”命名。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
3.说课ppt。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一流课程需提交说课ppt,要求包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内容。ppt以“系(部)+课程名+ppt”命名。
4.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截止时间4月17日,过时不候。
5.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2。
教务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