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7—9月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11

各团总支: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学院工作安排,院团委9月10日前完成20247-9月团费收缴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1、学院在籍团员(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除外

2、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不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要求

1、各团总支应在院团委的通知下,按时通知各班级收缴团费。

2、本次需收缴20247-9月(共3个月的团费,每位团员每月应交0.2元,总额0.6元。

3、各团总支需注意团费收缴数据与“智慧团建”的匹配、修正;

4、各团总支需将各班团支书反馈的学生团籍进行汇总,并填写《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各系基层团支部情况汇总》(附件1);

5、各团总支须于20249月1020点前将团费和汇总表附件1、附件2交至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王嘉怡,QQ:3338389512,支付宝:19564153164

① 20247-9月团费(支付宝账号备注系别+负责人姓名+人数);

②《20247-9月xx 系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1: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各系基层团支部情况汇总.xlsx

附件2:2024年7-9月xx系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xlsx

 

共青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委员会

202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