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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新《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2-25浏览次数:74

        本网讯(记者 罗宏运) 为加强对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12月20日,我院新《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会议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漆腊应主持。
    学校人事处处长王虹、副处长郑国霞应邀就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禁止”、“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章节内容为与会人员进行了解读。
    会议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利于实现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促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会议指出,学院要加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与宣传,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化为学院发展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好,努力反映出执行效果;以此次贯彻新《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大学院机构人员和机构整合力度,真正体现人员“精干、高效”,为学院的长远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会议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对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对学院目前实施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修订;严格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用工行为;修订完善学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快学院人事、薪酬制度的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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