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员制度,根据《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30号)《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比例控制、因事设岗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学院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和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专职辅导员。
三、岗位职数
根据《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32号),结合学院在岗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确定2024年管理岗位职员晋级职数控制数为:六级职员岗位1个,七级职员岗位3个,八级职员岗位4个。职员等级晋升应当在职数内逐级晋升。
四、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3.熟悉管理工作,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6.在现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新聘任到我院的工作人员,需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以后方可申报职级晋升,原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及业绩经学院认定后可作为岗位晋级的参考依据。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交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表中信息及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超过1人的需排序),并填写推荐意见。各单位在11月21日16:00前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401办公室孙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1)。
2.资格审核公示。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告。
3.推荐评审。申报岗位晋升人员在学院职员等级晋升推荐评审会上述职。学院职员等级晋升推评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结果等,结合系部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拟聘人选。
4.学院审定。人力资源部将拟聘人选报学院审定。
5.公示。对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发文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聘任。
六、其他规定
1.同等条件下,评审推荐向下述人员倾斜:入职学院时间长者优先、在现聘职级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向系部一线倾斜。
2.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等按实足年月计算,本次聘任所涉及的上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晋升聘任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
4.推荐过程中,如发现有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拉选票、助选及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行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81977039(院纪委)、81290811(人力资源部)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人员的职级晋升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