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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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鄂法商202094号),学决定开展202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电子商务 2022年立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自查内容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自查工作安排

自查工作以专业自评为主。自查专业需结合建设计划,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撰写阶段性自查报告,并填写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综合评估分析专业总体建设质量。

、材料提交要求

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附件1PDF版及Word版;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PDF版及Excel版;

3.请于1125日前将自查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专业名——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jxky@hbfs.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4.工作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2 

、其他事项

自查专业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阶段性自查工作,认真梳理总结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据实撰写自查报告通过专业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docx

附件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docx

 

教务部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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