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现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学院工作安排,院团委拟定9月10日前完成2024年7-9月团费收缴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1、学院在籍团员(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除外);
2、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不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要求
1、各团总支应在院团委的通知下,按时通知各班级收缴团费。
2、本次需收缴2024年7-9月(共3个月)的团费,每位团员每月应交0.2元,总额0.6元。
3、各团总支需注意团费收缴数据与“智慧团建”的匹配、修正;
4、各团总支需将各班团支书反馈的学生团籍进行汇总,并填写《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各系基层团支部情况汇总》(附件1);
5、各团总支须于2024年9月10日20点前将团费和汇总表附件1、附件2交至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王嘉怡,QQ:3338389512,支付宝:19564153164)
① 2024年7-9月团费(支付宝账号备注系别+负责人姓名+人数);
②《2024年7-9月xx 系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1: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各系基层团支部情况汇总.xlsx
附件2:2024年7-9月xx系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xlsx
共青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开云(中国)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