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4-08-19浏览次数:18

各单位:

根据2024年湖北有关计划工作总体安排,开展2024年有关项目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

(三)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四)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大;

(五)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能力和数字素养;

(六)组建有工作团队工作室

(七)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三年以上工作任务;

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8-202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91月1日后出生)。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系部同意后,向学提出申请。

审核推荐。学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最终确定1名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省级评选并公示发文

四、支持措施

(一)资金资助。支持周期为3年,有关支持经费从省相关专项经费中列支。

)项目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名师,在推荐国家层面有关人才项目时优先考虑。在课题项目立项、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在国内访学等项目中予以倾斜。

配套支持。配套必要的教学科研经费,支持建立线上工作,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直播优质课等,扩大辐射面室。

跟踪培育。采取组织讲座、交流会议等方式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单位于821日(周中午12点前将加盖系部公章申报材料附件)纸质档按附件内要求报送人力资源部406办公室,电子档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4856744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因准备时间较短,申报候选人需对个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核和评审中发现材料有误,不予修改或更换。

 

联系方式:027-81977039  单老师

附件:附件.zip(附件密码请联系单老师)

 

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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